《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10月1日起实施
来源:瑞和锦程 浏览量:3527 日期:2018-09-30
9月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新修订的《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王长勇通报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特点,并对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了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马德芳介绍了公路路政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情况,并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修订的《条例》规定,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纳入农村公路规划的村道的公路路政管理和服务适用本《条例》,这为村道的安全和畅通提供了法制保障。《条例》还规定,公路服务设施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要保持公路服务设施功能齐全、设施完好、清洁卫生、秩序良好,并提供短暂休息、停车、饮用水供应、公共厕所等免费使用的场所和设施。此外,我省还要求,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路政管理机构对公路服务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排放污水、倾倒废弃物;挖沟引水、堵塞、损坏公路排水设施;采石采矿、挖沙取土、爆破作业;破坏、损坏、涂改或者擅自移动公路标志、标线、标桩、护栏和其他公路附属设施;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运输车辆载物拖地行驶或者泄漏抛撒物品损害、污染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其他影响公路畅通或者损害公路的行为等。
《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的颁布实施,回应了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对公路交通运输服务的新需求,是全面提升我省公路路政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全省公路路网安全畅通的重要法制保障,对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