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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长江经济带“一江清水出云南” 我省四部门联手整治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

来源:瑞和锦程 浏览量:2611 日期:2020-03-20

3月19日,按照省政府要求,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视频会,动员部署全省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检视存在问题,加强协同联动,持续深入推进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工作,促进航运绿色发展,助力美丽云南建设。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勇在主会场作动员部署讲话,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各州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分会场会议。省航务局局长徐绍能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做好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既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客观需要,还是推动我省航运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必然要求。对习近平总书记交办的这件大事,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这项政治任务不折不扣的执行好、落实好、贯彻好。

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明确差距,明确方向,认真查找船舶污水的收集处置装置配套不到位、不能正常运行;垃圾污水偷排偷倒入江,港口接收设施能力不足、转运处置衔接不上,港口自身环保设施不完善、港口岸电利用率不高等方面存在问题,从思想观念、方式方法、工作成效等方面深刻反思,切实转变工作观念,创新思路举措和工作机制。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印发的《云南省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本次整治范围是全省船舶和港口,重点整治“两江九湖五港两类船”,“两江”即金沙江、澜沧江;“九湖”即我省九大高原湖泊;“五港”即水富港、景洪港、思茅港、大理港、昆明港;“两类船”即400总吨及以上船舶和设卫生间的船舶。

整治目标为:全省船舶和内河港口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两江九湖五港两类船”达到“一零三全”,即污染物零排放至水体;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三类污染物全部收集、处置。全面完成全省139艘400总吨及以上船舶和479艘设卫生间的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建设改造并正常运行,推进1169艘400总吨以下船舶污染物收集或处理装置建设改造;5个重点港口接收设施全面建成并与后方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其他港口、码头因地制宜完善接收处置设施,推进金沙江8座手续不齐全码头的手续完善,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整治时限为2020年10月底。其中,2—3月为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4—8月为集中整治阶段,8—11月为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6月底前,完成港口自身环保设施完善改造。2020年8月底前,全省400总吨及以上船舶和设置卫生间的船舶配置生活污水处置装置实完成现改造;加快港口、码头、装卸点接收设施建设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全面完成5个重点港口与后方城镇管网衔接建设。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航运企业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昭通市要完成8座码头手续。


信息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